租户花钱装修,到期后怎么解决?租房协议没提?
我是链家初沫,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希望能帮到你。
1. 这里我们首先要谈到合同,合同里没有说明这一点.业主是不可能给你任何补助或者赔偿。不管你装修有多好,那是你个人行为。和业主没有一点关系。反过来说,如果你是业主,你的房客给你提出这样要求,你觉得合理不。你的要求依据在那里。总得来说就是你没有要求他给补偿的依据。
2. 有的合同里明确了,房屋的用途,不得更改房屋用途,有的合同里也明确了,退房时恢复原貌,这就意味着你要把所有的东西全部撤走,恢复原有的样子,墙体损坏了的还要给别人修好。在香港,你退房时是必须恢复原样的,自己还要请车把建渣自己拉去处理。
我们再来看看解决办法
1.可以给业主商量,这就要看业主的心情和你的谈判技巧了,谈的好,业主能给你点就是最***的事情了。有的业主比较好说话。也许会同意给你点,总的来说可能性不大,每个人,每个家庭都有本难念的经。
2. 可以继续租用下去,和业主从新签合同,把该项事宜写进合同。这样以后有理有据。找业主拿赔偿时,有理有据。
3 继续租下去,按原来的合同再执行下去,房子你装修过了,可定比原来条件好很多,各种设施都比较齐全,可以比原来的租金提高很多,这样你可以减少很多的损失。甚至可以挣一点钱。
二房东就是这样来的。所以很多东西我们要有理有据。也要有变通的思维,不要去找业主闹。那样弄的双方不欢而散。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也希望你在以后得日常生活中,知道合同的重要性。在这里我还是要劝你早日买房。给自己建立一个安稳的家。
我见过,好多租户在大商场里,租一间门面,装修花很多钱,生意不好退出,商场要求把装修的拆完,租户得再花钱,又砸又搬。如果是外面街上,的小门面,房东让你拆你得拆,他不吭声你不能破坏。难道你还想要点补偿?明智一点,空手走吧!
想问一下各位律师∴我租十七年房子了!房东叫我搬走怎么办?
自己开荒实际耕地超过5年地就是你的了。同理,实际住房17年你早就自己当房东了,谁能让你搬出去?就算***了,也该是你拿钱。
没毛病,梦里都是这样的。至于睡醒了之后呢。
根据物权法,房东依法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这个是归我所有的所有,不是指概念上的“全部”),用益物权,使用权等等各种权利。房东行使用益物权把房屋的临时使用权出租牟利获益。
无论口头协议还是书面协议,都一定会约定租赁起止日期,价格,使用范围等内容。详细一点得还包括续约,提前终止合同等情形的处理办法。按约定执行就是了。一般这都会留出足够的时间搬家的。租客想破头都不会变成房主的,就算你们结婚了那也是人家的婚前财产。
租了这么多年为什么突然不租给你了?这里不清楚,通常来说长期租客是房东比较欢迎的,甚至很多时候连租金都不怎么涨。突然不愿意租了肯定有实际的理由。其实只要是租房总会有离开的一天,实在舍不得就只有把房子买下来。不然就只能再好好选一个新房子搬进去。
租房17年,一直租下去,你应该是很多房东很欢喜的那种租客了。作为房东,我是很喜欢长租的租客,因为少麻烦,而且会爱惜房子。
以前,过年期间,有个人说租房子,只租一个月,说别人都不租给他,求我租给他,我那套房子是一室一厅,很好租的,当时刚空出来,我想空着也是空着,过年期间也没人租房,那就租一个月吧,结果他只租了半个月,要退租,我也还是退了,别人告诉我,我可以不用给他退钱的,哪有这样的租客呢!那以后,我就很希望能有长期租客。
但话说回来,房东是房东,房客是房客,房东当然可以有自己的原因要收回房子,你也可以另外找其他的地方住,如果合同有约定,提前一个月告知,不算违约,如果只提前了几天,那是单方面违约可以免除一个月的租金之类的,看你们如何约定吧。
你们都认识这么多年了,都算很熟的人了,我想房东应该是有原因要处理房子的,彼此理解一下吧,你对房子有感情了,可以租在附近,但都17年,我都不明白,难道还不可以自己买套房子吗,租房始终是漂泊不定的。
作为善良的房东,希望你们这样的房客也多多善良。
这问题,不需要律师回答吧?无论你租多久,你都只是租房,房东叫你搬走,必然有叫你搬走的理由,只要不违反合同法,你能证明办呢?答案就是你必须搬走!
首先:租房的房客只有部分房屋使用权利,作为真正的投资人,自己有需求的时候(例如自己要住),难道还要勉为其难地给你住,而房东自己流落街头吗?提出这样的问题,感觉不是幼稚就是咬筋。
按你的意思,你租了17年,还想不让房东收回房屋一样,那所有人都不需要买房,全部去租房好了,估计万科、万达、碧桂园都得把你列黑名单,因为不把你列黑名单,他们就得快点宣布破产!
其次:正常的房屋租赁,都有租赁合同或者协议;其权利和义务都会在合同中进行规范,何况租赁合同都会有租赁年限的签署,相信不会有任何一个房东和你签署终身制吧?那么房东终止租赁协议只要合法合规,你不可能拿到任何好处的。
其实,在现实中,相信有不少租房的人对合同都不是很在意,很多人每年交租金,根本不找房东续签合同,最终多数都是租客吃亏。其实,任何事都需要规矩,建议房东或者租客都认真签署协议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最后:在现实的管理中,租户是小区管理中最难服务的群体;由于流动性,导致整个小区的服务压力加大,而导致服务水平降低;例如租赁双方都不到社区(业委会和物业服务处)报备,美其名曰是权利或者隐私;而在一点服务不到位的时候就呱呱叫自己的权利,请问:你尽到自己的义务没有?请不要忘记,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
个人并不提倡全民当房奴,但是还是建议能租17年房的人有属于自己的小窝;哪怕真的不愿意够买,你最少也得和房东签署正式的协议,别说不懂,租17年房早就应该租出经验了,再说,现在随便在网站上搜都能下载。无知和懒惰最终都会付出一些代价的。
所以,针对你这种不详细的提问,只能说你尽量和房东去协商!至于能否延期或者获得一些补偿,还得根据实际情况;总之,房东是有权收回自己的物权的!
只能按照合同上解决,毕竟房子不是你的,如果是房东违约,只能赔你违约金,不管你租了多少年,这个不动产还是房东财产,在租赁期间,你只有使用权,没有拥有权。
解决方案如下:
1,可以和业主协商,给你留出搬走时间,按照合同约定赔你违约金,没有约定违约金的,一般赔你1-2个月的租金。
2,可以***房东,毕竟是房东违约,但是房东最多也是赔你点违约金,得不偿失,还特别麻烦,还是趁早准备搬家,和气生财,不是自己东西,你没有占有的权利。
3,你赖着不走,等着房东***你,走完流程,赔你违约金,房东在把房子收回来。
4,***如你们没有签合同,事情有争议,违约金最高也是一年租金的百分之二十,在退你多交的房租。
5,房东***如是要把这套卖了,你有优先购买这套房的权利。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就算是租了17年的房子,这房子的产权依然不会是你的呀。房东叫你搬走也许是想收回自住,也许是想卖掉了。你能怎么办?
先看看你们的租赁合同到期了没有,如果没有,房东提前一个月通知你,你也是没撤,还是要找地方搬,如果是临时通知你的,可以再协商,给你多点时间找房子,毕竟房东也不愿意赔毁约金的。
如果没有再续签租赁合同,那就真的只能好好跟房东求个情了,17年的租赁关系,相信房东也是愿意通融的,但不代表你可以无限期拖着不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