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经理人有哪些权利?什么样的企业聘请职业经理人?
职业经理人有自主择业权,根据自己的选择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公司章程》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履行职责,行使权利。有权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同时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利益;对于提供的劳动有权获得劳动报酬、有权享有社保、津贴等***,有休息休***的权利,对于损害职业经理人劳动权利的行为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予以纠正。
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都有聘请职业经理人的需要,无论是国企和民企。甚至是传统的家族企业、股东直接管理的企业,也需要具有专业技能、管理经验的职业经理人提升企业的经营与管理能力。
法眼扫描认为:职业经理人的权利和义务由职业经理人和聘请的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来决定的,具体内容看我下面的分析;至于什么样的企业要聘请职业经理人?法眼扫描认为:应该是有一定规模、运营比较规范的企业聘请职业经理人,才能发挥职业经理人的作用。
一、什么是职业经理人?
职业经理人是一个范围很广泛的概念,人们通常认为:职业经理人在管理企业方面有很强的能力,在企业营销方面有起死回生的能力,而且职业经理人会恪守职业道德,拿该拿的钱,不会吃里爬外,不会出卖东家的利益。
那么有没有法律上,或者文件中对职业经理人的认定呢?
《公司法》并没有对职业经理人进行定义,法眼扫描找到最新的一份文件:***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1月22日颁布了《“双百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操作指引》(以下简称《职业经理人操作指引》)。
《职业经理人操作指引》规定了:
(一)基本概念。
本操作指引所称职业经理人是指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选聘和管理的,在充分授权范围内依靠专业的管理知识、技能和经验,实现企业经营目标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范围。
一般包括“双百企业”的总经理(总裁、行长等)、副总经理(副总裁、副行长等)、财务负责人和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对于确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双百企业”,原则上应当在高级管理人员中全面推行。
这份文件中,算是对“职业经理人”给出了一个“基本概念”,算是部门规章吧,级别还是可以的。
二、中国的国情和土壤,适合职业经理人的成长吗?
提到“职业经理人”,影响最大的应该是“陈晓和黄光裕之争”吧。
简单回顾下“陈黄之争”的来龙去脉:
陈晓在1996年创业,在上海开办了永乐电器,到了2004年,永乐已发展成拥有108家门店的全国性家电连锁品牌。同年底,永乐引入美国摩根士丹利战略投资。2005年永乐电器在香港上市,但因为和美国摩根士丹利对赌失败,陈晓让国美收购了永乐,成了“职业经理人”。
但胜利者黄光裕还是极力欢迎这个曾经的竞争对手,向外界高呼“找到了最合适的CEO”。那段时光,陈晓与黄光裕这两个男人之间的感情不比蜜月期的夫妻差。黄光裕高调称不是国美“收购”了永乐,而是两者“合并”。
但两者的蜜月期随着黄光裕入狱而结束!黄光裕以为自己入狱后,陈晓可以好好为自己守护着“国美”,哪知道陈晓这个时候爆出强大野心,想将黄光裕家族踢出去。
随后,“陈黄之争”的双方阵营,不断地在各个投资人之间穿针引线,想在股东大会上给对方致命一击,最终还是黄光裕阵营技高一筹,将陈晓逐出了国美公司。
由于“陈晓之争”涉及到上市公司控制权,好多信息是公开的,全国网友好像也参加了一场普法教育一样,但网友的结论是一边倒地认为:陈晓作为职业经理人不地道!有点“乱臣贼子”的意思。
其实,中国的企业除了国营的,基本上都是自己创立的,把企业当成自己的儿子,而且这样的创业者大都比较自傲,不认为职业经理人能力比自己强,所以这样的国情土壤不太适合职业经理人。
三、职业经理人都有哪些权利呢?
职业经理人大都是空降到企业的,如果是自己公司的员工,自己培养的,不算职业经理人,空降的职业经理人,有的时候是一个人,有的时候是一个团队。
不管职业经理人是一个人,还是一个团队,都需要和企业详细洽谈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聘请职业经理人所要达到的目标是什么,以及实现这些目标的保证在哪里。
职业经理人在企业的角色应该是总经理,或者常务副总经理,也就是企业的日常管理交给了职业经理人。
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都是三会一层: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职业经理人属于管理层。按照《公司法》和一般企业的《章程》规定,管理层由公司董事会聘任,任期同董事会任期。
职业经理人有下列权利:
1、人事权
一个企业中,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属于高管,提名权在总经理,聘任权在董事会;一般情况下,职业经理人提出的人选董事会都会通过,否则合同到期考核的时候,容易扯皮。
中层人员完全可以交给职业经理人任命,职业经理人肯定不会任人唯亲的,毕竟职业经理人也要考虑自己的目标能否完成。
2、经营管理权
既然董事会将企业交给职业经理人管理,就要充分相信-“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公司的业务流程梳理、管理模式、对员工考核要求等不妨就交给职业经理人,只要按照聘用合同进行考核就可以了。
职业经理人应该遵守以下义务:
1、不能处置公司的资产
一般情况下,职业经理人不能随便处理公司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除非在业务转型过程中得到了董事会的批准。
2、公司的管理运营要在董事会的监管下进行
毕竟职业经理人管理的是股东的资产,各出资人、董事会也会监管职业经理人不能在没有看到效益的情况下,在公司管理上为所欲为。
3、绩效考试很重要
职业经理人最能体现价值的,就是绩效,或者通过管理让企业重生。所以绩效考核是《聘请合同》中最重要的条款。
四、什么样的企业可以聘请职业经理人?
法眼扫描认为:一定是到了一定规模的企业才需要聘请职业经理人。
我国的民营企业平均寿命不到三年,好多企业创立1-2年就破产了,或者吊销了营业执照,而且小公司主要靠创始人的人脉运营,管理也不规范,根本用不上职业经理人。
只有企业到了一定的规模,比如年收入超过1000万、甚至更高的企业才考虑聘请职业经理人,一些企业挂牌新三板、或者上市后也可以聘请职业经理人,这种情况下,企业运营很规范,职业经理人能发回更大的作用。
还有一些企业,出现第二代不愿意接班的情况,而第一代创始人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管理水平跟不上,这种情况下也可以聘请职业经理人。
五、结语
法眼扫描认为,在中国国情以及文化氛围下,非常不利于职业经理人的成长,而且创始人和职业经理人的磨合也存在一些问题。
只有在企业到了一定规模的情况下,引入职业经理人才能发挥其更大得到作用,否则仓促引入职业经理人反而让企业内部的人员不满。
这个要看你同董事会或者是老板怎么谈的,责权利往往是平衡的,职业经理***利不能大于董事会或者董事长,其它细节需要双方不断融合建立相互信任,越信任给予的权利会越大,权利是一个逐步下放的过程,一开始不可能给予太大权利的。
至于什么样的企业会请职业经理人,这个没有界定,初创公司到跨国集团都有请职业经理人的做法。
如何培养能够独当一面的管理者?
首先是对所管理的团队各个环节都要有所了解,对团队关键业务涉及到的知识要深入理解,这是基础,尤其是技术类的管理者更要如此,否则很难管理好。
管理者要能容人,每一个人都有缺点,能否把他的长处发挥出来,如何让团队凝聚力提升,这体现管理者的号召力。
管理者要有清晰的计划和明确的目标,这样团队才能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
管理者要有追求,有追求才能带领团队克服困难逐渐发展,让别人更加认可团队,团队成员感觉更有成就感,团队更加稳定。
要想独当一面,首先要站在需要面对的那个点上。
接下来不管,不管发生什么情况,对还是错,就让他一个人在那熬着盯着,基本上三个月以后就慢慢的熟悉了。
培养的效果不是很好,最好是训练,制造一个环境、给他一个场景,不管是真实的还是虚拟的,在这个场景里一点点的训练,接受挑战之后,成长最快。
祝你好运!
郁达夫和王映霞为什么会分手?
郁达夫和王映霞走不到最后,个人认为主要是郁达夫的思想,性格,导致他们感情不可能不出问题,王映霞的第二段婚姻很好的证实了这一点。
一,神仙眷侣般的开始
郁达夫这个人,郁达夫作家,革命家。代表作有《故都的秋》《沉沦》等。妻子孙荃。郁达夫和王映霞在朋友家相识,之后郁达夫展开猛烈追求,仅仅四个月他们就在西子湖畔举行盛大的婚礼,成为名噪一时的神仙眷侣。我想王映霞肯定也是一见钟情郁达夫,碍于其有妻室,所以犹豫不决,当时郁达夫也是答应与原配离婚,并且许诺给王映霞想要的浪漫婚姻生活。
王映霞时称“江南第一美女”,受过良好的教育,诗词书画皆精通,二十岁的年纪郁达夫这个才华横溢的诗人,文人的浪漫一蹴而就。
二,真实的婚姻生活
婚姻的开始几年,王映霞在家相夫教子,可是他们婚姻的问题,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就消失,只会在生活的点点滴滴里更加鲜明。第一个问题就是郁达夫没有和原配孙荃离婚,犹如他们婚姻里的一粒沙,是不是飞入眼里,让你流泪。婚后王映霞多次要求实现婚前就答应的承诺,但是郁达夫都没有履行,而且以姬妾称呼王映霞,这种精神上的折磨让人无法忍受。第二个问题是郁达夫根本没有给王映霞浪漫的婚姻生活,而且围着锅台的孩子妈,作为受过新式教育,有才华的女子,即使愿意做老妈子,那也是在消磨爱情的基础上,暂时的忍让。
三,第三者的出现
不幸福的婚姻,让别人有机可乘那是迟早的事,更何况当时有“江南第一美女”之称的王映霞。首先是郁达夫刊登了浙江省教育厅长许绍棣写给王映霞的情书,之后传出谣言为戴笠打胎,最后在朋友的劝说下,继续在一起生活。之后夫妇去新加坡,郁达夫外遇,双方登报互骂。此时这段婚姻不可能再持续下去,王映霞走了,结束他们十二年的生活。
郁达夫极端的大男子主义没有给王映霞应有的尊重,不履行承诺。性格孤僻,敏感,自卑,追求二十岁的王映霞,更多的来给自己浪漫,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后来郁达夫的婚姻也能说明他的性格缺陷和心灵创伤,欢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