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a股上市条件?
在香港股票上市是有条件的,最基本的拟要求上市企业达到相应的要求,发行人主要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赢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1)上市前三年合计溢利(溢利是指利润总额)5000万港元(最近一年须达2000万港元);
(2)上市时市值须达1亿港元;
(3)最低公众持股量为25%(如发行人市场超过40亿港元,则最低可降低为10%);
(4)三年业务纪录期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要求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发展主营业务。对发行人公司治理提出从严要求。
(5)上市时最少须有100名股东,而每100万港元的发行额须由不少于3名股东持有;
(6)信息披露:一年两度的财务报告;
(7)包销安排:公开发售以供认购必须全面包销。一定的盈利能力:发行人最近两年两年须得连续盈利,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最近一年营收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增长率不低于30%;
【2】聆讯:评估上市公司,时间2到3天 【3】路演:公司向机构投资者作介绍,周期为7天;
【4】招股:面向全球投资者卖股票,周期3天,最长一周;
【5】公布配售结果:上市前一天公布;
【6】暗盘交易:场外交易,新股上市前一个交易日,收盘后进行;
【7】挂牌上市。
企业选择在香港上市,为企业提供了资本市场的总体环境、时间可控性高还能对公司业务有宣传和推广的机会,在香港上市后再融资非常便利,也为企业提供了广阔的业务空间。
香港二次上市条件?
港交所对二次上市的主要要求是——上市市值大于400亿港元,或上市市值大于100亿港元且营收大于10亿港元;同股不同权(WVR)的任何受益人必须是公司董事会成员;不同投票权股份的投票权不得超过普通投票权的10倍;相关公司最近至少两个财年有良好的合规记录。
香港联交所上市条件?
1、发行人及其业务必须为联交所认为适宜上市者。全部或大部分资产为现金或短期证券的发行人 (投资公司除外) 一般不会被视为适宜上市,除非该发行人只从事或主要从事证券经纪业务。
2、新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三项中其中一项测试。
1)盈利测试——新申请人必须有相若的拥有权及管理层管理。新申请人亦需具备不少于三个财政年度的营业纪录。在该段期间,最近一年的股东应占溢利不得少于2,000万港元;再之前两年累计的股东应占溢利不得低于3,000万港元;
2)市值/收益/现金流量测试——新申请人必须有相若的拥有权及管理层管理。新申请人亦需具备不少于三个财政年度的营业纪录。其上市市值至少为20亿港元,经审核的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的收益最少为5亿港元,及在过去三个财政年度从其拟申请上市之营业活动所产生的净现金流入合计最少为1亿港元;
3)市值/收益测试——新申请人必须有相若的拥有权及管理层管理。新申请人亦需具备不少于三个财政年度的营业纪录 (获联交所依据有关规定豁免除外*)。其上市市值至少为40亿港元,经审核的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的收益最少为5亿港元,及上市时至少有1,000名股东。
(* 注:新申请人必须证明其董事及管理层在新申请人所属业务和行业中拥有至少三年及令人满意的经验,及经审核的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的管理层维持不变。)
3、申请人上市时的预计市值不得少于2亿港元,其中由公众人士持有的证券的预计市值不得低于5,000万港元。
4、为确保上市证券有一公开市场:
1)任何时候发行人已发行股本总额均须有至少25%为公众人士所持有。若发行人上市时的预计市值超逾100亿港元,联交所可酌情接纳15%至25%比较低的百分比,条件是发行人须于其首次上市文件中适当披露其获准遵守的较低公众持股量百分比,并于上市后的每份年报中确认其公众持股量符合规定。
2)初次申请上市的证券,股东数目最少为300名。而根据上述第(3)项要求上市的公司,上市时须有至少1,000名股东。
3)上市时由公众人士持有的证券中,由持股量最高的三名公众股东拥有的百分比,不得超过50%.
4)新申请人必须有足够的营运资金应付现时 (即上市文件日期起计至少12个月) 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