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外国人在香港登记结婚,现在都同意离婚,在香港离婚的话是不是必须通过***?
考虑涉外协议离婚的,同时应考虑到各个国家或地区是否设立登记离婚制度,即行政离婚制度。
有的国家只能通过诉讼离婚,如德国、英国、法国、荷兰,包括我国香港地区也是只有***取诉讼离婚程序。有的国家或地区兼***诉讼离婚与行政登记离婚,如日本、葡萄牙,罗马尼亚、古巴、海地、墨西哥、台湾地区。即便在某些国家地区中允许***用行政程序登记离婚的,也有一定的限制条件。一般而言,***用登记方式,当事人需亲自到场,对于可以在国内办理内地居民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之间的婚姻,也必须双方亲自到场才能办理协议离婚。当事人不到场而委托别人可以通过协议登记再婚的,只能是双方均在国外的留学生或在国外工作的,或夫妻双方均居住在国外的华侨(只有在居住地机关不予受理其离婚的情况下),才可以委托律师在其原结婚登记地办理登记离婚。香港办离婚手续去那里办?
一、香港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如是单方面提出离婚呈请,呈请人须填妥一份离婚呈请书,亲自送交家事法庭登记处。***如双方同意共同向法庭提出离婚申请,双方应填写一份共同申请书,并亲自送交上述地点。
二、对离婚案的司法管辖权
如属下列情况,***对根据婚姻诉讼条例进行的离婚法律程序具有司法管辖权─
(a)在呈请或申请提出当日,婚姻的任何一方以香港为居籍;
(b)在紧接呈请或申请提出当日之前的整段3年期间内,婚姻的任何一方惯常居于香港;
(c)在呈请或申请提出当日,婚姻的任何一方与香港有密切联系。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的回答可以得出,在香港办理离婚但手续是不一样的,如果是单方面提出离婚的话需要从前人填写一份离婚呈请书,然后送到法庭登记处,如果双方都想要进行离婚的话,也可以向法庭提出离婚申请,双方应填写一份共同申请书交上去。
内地人和香港人怎样离婚?
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扩展资料: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参考资料:
还未到七年就离婚会影响申请香港永居么?
如果你是单程证去的香港,离婚不会影响你在香港的居住及七年后居留权申请。如果你是受养人身份去的香港,你就要计算好时间是否够七年了。实在要离婚,同时又想继续留在香港凑足七年,要么找工作担保,要么申请学生读书。
香港结婚内地离婚,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内地女与香港人在香港登记结婚的,不能在内地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因此,你的离婚手续只能在香港办理。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